當您畢業、休學或自國立臺灣大學退學時,您的學生身分將隨之終止。 如果你的居留證上的居住目的是在國立臺灣大學就讀,居留證將被取消,你的全民健康保險也將被轉出。
若您於離開臺大後仍計畫繼續留在臺灣,請依您的情況參考以下說明辦理相關居留程序:
1. 就業
若您已取得工作聘書,請務必於學生居留證仍在有效期限內完成申請**工作居留證**的相關程序。
2. 繼續攻讀學位
若您將於臺灣繼續攻讀新的學位,而目前居留證效期無法涵蓋至取得新學位之註冊證明文件時,可於2月或8月前憑入學許可(Admission Letter)申請延長居留證效期。
3. 在臺尋找工作
畢業生可憑國立臺灣大學畢業證書申請延長居留證,每次延長1年,最多可申請2次(合計最長2年),以利在臺尋找工作。
於此期間,畢業生亦可從事兼職工作,且無須另行申請工作許可。